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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券商,也叫投资银行。我们的投资银行最初是从当时的专业银行(业称四大行:工、农、中、建)分出来的。而何谓投资银行,迄今为止很难有人给出确切定义。 我们的投资银行自他产生的那一天起,却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和曲折,以至于现 在到了连最规范的券商也都快到了流动性和财务活力尽失的地步,走进死胡同。 何其如此?因为,从一开始,投资银行的业务模式和内容在法律上就没有恰当的定位。但是,券商(投资银行)业务是复杂的。这些年来,投资银行可以说是在摸索中前进。 结果是,"规范者亏损、负债累累","乱纪者大赚、盈利连连"。这样也好,是对我们券商从业人员的检验--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的检验。那些无视法纪、动辄违法乱纪、在法律上频频触网的券商自然长久不了。 在我们这些年波波折折的投行业,能够经受住考验的,正象最近"麦莎"飓风中依然巍然屹立的大树。急风暴雨 方显英雄本色,世界从此涣然一新。 当然,这在历史上的任何市场初期,大多都是必定要经历的。例如:在1929年美国市场的大危机中,有多少投行轰然倒下,导致经济全面衰退。还好,我们"摸着石头过河",证券市场没有发展到足够的规模,没有完全成为宏观经济的"晴雨表"。否则,我们的经济真要被无视法纪者拖进全面经济衰退的深渊了。 最近,央行为了救助规范而处于危难之中的券商,拿出上百亿的资金再融资和再投资,而且还在研究其他举措,一直没有停止。 这也是国际惯例。问题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那么,我们的投资银行究竟应该怎么样定位? 最近,有报道说我们正在研究设立"证券融资公司",而且早有探索,以解决券商和证券交易的融资、融券问题。也有业内专家曾提出回归"混业经营"的倾向。 问题是,我们(指规范)的投资银行业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尴尬的局面? 在发达、成熟的资本市场,应该说,投资银行就是能够发展成为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企业集团的,在企业和市场投融资方面也能够较传统的商业银行发挥更大的作用,显示更大的灵活性和创新优势。首先,从企业自身来看,没有可持续的、合法的负债和资金来源就是个很大的问题,可以说,是导致券商走入流动性尴尬境地的根源。我们知道,金融企业的负债,是在经营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一般不发行债券或向外持续的、长期拆借资金的。因为这样,会使市场怀疑金融企业的流动性和经营管理能力,影响商誉和信用。 反观,我们的投资银行。 投行(证券承销),资产管理、经纪、咨询四大业务。只有投行在证券承销不畅才会产生负债。而且,一般来说,这种证券一般质地不高,承销项目质量难以提升便在情理之中了。在资产管理业务被严格监管的条件下,在客户交易资金频繁被各个营业网点擅自挪用而问题频出、被监管层严定铁律的条件下,券商没有其他负债来源。而分业经营条件下,银行资金不许入市。券商银行贷款便不合法。由此,我们的投资银行,为了取得负债,为了自己解决流动性问题,只好"暗渡陈娼",偷偷摸摸。在这种大背景下,鱼目混珠、梦想一夜暴富的"南郭"先生更是不惜绞尽脑汁、挺而走险。如此,"违规者大赚 规范者亏损"便不难理解了。 本来,所谓投资银行,首先是银行,然后是从事投资活动的银行。 同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银行(更确切地说是存贷银行)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一个股权投资,一个债权投资。按理,投资银行自从从商业银行胎生出那一天起,就应该与商业银行一道共同撑起金融市场这片天空。商业银行的业务即传统又成型,法律也比较健全。可如今,央行成立两大投资型企业对商业银行业和投资银行业实施救助,应该也是在非常时期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亦非长久之计。因为,按理说,人民银行是管理金融机构的国家机关,是不应该能投资办企业的,开支由财政负担,在实施金融和货币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盈余要上缴国库。 由此也不能不令人隐约感觉到,我们国家真正实施"政企分开"、健全法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了。因为在目前行政条块分割的条件下,各地各级政府有各自的企业。经济基础决定长层建筑。长久计,不但要实现现代的法治市场经济目标,由企业占主体的国民经济也需要真正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