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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非 (非流通股 non-tradable share) "非"是指非流通股,由于股改使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即解禁。 "大小非"是指大额小额限售非流通股,解禁就是允许上市流通。"大小非解禁"就是限售非流通股允许上市。 "大非"指的是大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小非"指的是小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内。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时,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也就是说,有许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暂时是不能上市流通的。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大部分叫大非。 "大小非"解禁后,这些大小非的股东们为什么他们要急于抛售,而且还不顾证监会的监管和告诫,想尽办法尽快出手,使大小非成了扰乱股市的洪水猛兽。 本来"大小非"解禁,逐步实现股票全流通,是中国股市的一种进步,让所有股东享有相同的权利,真正体现公平。但是,中国的股票市场不规范,估价体制不合理,"大小非"们的持股的成本比市场中普通投资者购买的股票成本低的多,对于大小非股票持有者而言,没有亏损的概念,对他们来讲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如果企业的发展前景良好,企业的效益可以支撑其股票的价格,即使持股成本低,大小非解禁以后,也没有必要急于抛售,除非他急于用钱或者有更好的投资项目,否则把钱放在自己手里任其贬值,还不如持有公司的股票保值增值。 问题是大小非们解禁后就急于抛售,说明大小非们对中国的资本市场没有信心,说明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问题,因为他们是原始股东,对企业的情况非常熟悉,同时他们在操作上市过程中,对中国股市存在的制度缺陷也非常明白,对自己公司的股票的价值很明白,知道自己的股票应该值多少钱,虽然目前股票价格大幅下挫,他们仍然坚持抛售,就说明他们并不看好自己的公司(或者持有股票的公司),一些上市公司高管为了能够实现减持大小非甚至辞去了让世人羡慕的职务,就是最好的验证。 "大小非"解禁不可逆转,但是让这些本来就享受了股改红利的"大小非"们如此扰乱市场也是不应该的,资本市场的管理层应该对他们进行"干涉",当然这种"干涉"不能用行政命令,而应该用市场的手段加以调节,让其上市公司的股东们负起责任,使自己的公司物有所值,而不能自己把钱赚到手了,就不顾资本市场中的投资人的利益。 为了减少"大小非"的恶意抛售,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税收方法加以调节,投资者目的是为了赚钱,如果让"大小非"们抛售成本提高,大小非就可能会考虑理性抛售,如对大小非们抛售征收一种附加税(可以称为"解禁税"),而且税率可以根据解禁年限逐步降低,解禁后马上抛售税率就高,如果解禁后持有的时间越长,税率就越低,鼓励大小非们长期持有。 虽然可以抛售,但是代价太高,它们就会考虑持有,而且他们持有了企业的股票就会关心企业的发展。 当然,还可能会有更高明的方法限制大小非的恶意抛售,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限制大小非解禁后的恶意抛售是资本市场管理者必须承担的责任,今后两年大小非解禁的数量越来越多,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不解决大小非解禁后抛售的这个问题,股市始终都存在着一颗随着可以引爆的定时炸弹,股市随时都会出现非理性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