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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是当前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特有名词,指的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使自己的股份变成流通股而向现有流通股东支付的补偿,补偿的方式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一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衍生品,如权证。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股权的成本极低,通常情况下也就是每股的净资产,而流通股股东取得成本是十分高昂的,两者的交易价格走两条不同的路径,不具有可比性。如果将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同股同价,公司流通股本大幅增加,在公司总体价值不变的前提下,势必会导致股价的下滑,原有流通股股东便要承担股价下跌的损失,因此,为保护原有流通股东的权益,非流通股东须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总体来讲,在充分考虑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下,可以达成一个双赢的结局。 具体案例,最近中国石化的股改就是一个。方案是每十股支付2.8股的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