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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上的上市公司不是所有股票都是流通的。在80年代搞股份制改造时,为了保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人为地规定国家要控制51%以上的股份,叫国有股,还有管理层买的"法人股",卖给一般职工的职工股,还有向社会发行的流通股。在上市时,规定国有股,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职工股一般等三年以上可以上市流通。这样有流通和不流通两部分,即是"股权分置"、以前还有的叫"股权分裂"。这样就造成了一个公司的股票不一样成本(国有股法人股每股一元,而二级市场上的股票则是在上市以后按大盘上的价格买的,从几元到一百多元不等),但却一样分红,这样每一次分红,国有股和法人股尽管成本很低(比流通股成本低几倍到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不等)却分配得到大头,而流通股股东只得到小头,比例相差也就几倍到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了。所以股民的钱经过这样一次地分配和发新股、配股(掏钱的事大股东不参与),只有流通股股东向股市掏钱。又不断地流入"国有股"中去了。这是极大的、一方掠夺另一方的不公平。已经十几年了!!!因此直到现在还有人主张再"分置"下去。不知是装糊涂还是弱智?个人看法,仅供参考。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