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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问题是世界各国公司法、证券法、税法乃至反垄断法中极为重要而又无法妥善解决的难题。对外,它涉及证券市场运作,如关联公司之间相互购买对方的股票,或联手操纵股票市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涉及国家税收管理,如关联公司利用关联关系,违背正常购销活动中的定价原则,通过价格转移方式逃避国家税收,跨国公司更是如此;涉及行业垄断,如实力强大的关联公司联手打击中小企业,掌控市场等等。对内,它影响到公司运营和股东权利。 公司董事或大股东扭曲交易条件,以牺牲公司利益为价码,操纵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最终获取非法利益。例如,甲公司拥有乙公司51%的股份,作为乙公司的最大股东,他控制着乙公司的经营事务。当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时,甲公司希望的获利状态是:甲公司要尽可能地多获利,而乙公司获利的程度在其心目中则居次要地位,因为他可以从甲公司收益100%,而只能从乙公司收益51%。 基于这一原因,在交易中甲公司利用对乙公司的控制,尽可能降低乙公司要价,使甲公司尽可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交易的结果是甲公司从与乙公司的交易中获得了非法利益,与此对应的是乙公司的利益受到了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