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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 万元; (3)开业时间在3 年以上,最近3 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 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 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 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