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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陆的财产(房地产)信托业务实际上是“房地产财产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现阶段,其优势在于能够突破200份限制。业界往往把中煤信托的“荣丰2008”信托项目和北京国投的“盛鸿大厦”信托项目作为此类业务的代表。下面以“盛鸿大厦”信托项目为例,分析该业务模式的具体流程。该项目的运作流程如下:
1、元鸿公司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北京盛鸿大厦(市场价值人民币约4.1亿元)委托给北京国投,设立盛鸿大厦财产信托。元鸿公司取得该信托项下全部受益权。
2、元鸿公司将其享有的受益权分级为优先受益权和普通受益权,并将其享有的优先受益权(人民币约2.5亿元)以转让或质押的方式进行处置。北京国投作为独家代理人代理其转让行为。投资人受让优先受益权后成为优先受益人。
3、北京国投作为盛鸿大厦财产信托的受托人,将处置信托财产所得全部收入存入北京国投开立的信托专户并管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受益人本金和收益,在优先受益人未取得全部本金和收益前,其他信托受益人不参与任何分配。
该项目具有“信托+代理”的特点,并在方案设计中运用了超额资产担保和优先——次级受益结构等增信手段,具有典型意义。在本项目中,北京国投作为财产信托的受托人,需要尽职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作为受益权转让项目的代理人,北京国投除了尽职完成代理转让义务外,不负任何直接责任;但是由于受益人转换,北京国投仍然要为最终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财产。
6发展意义
中国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架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国外既参与房地产一级市场金融活动,也参与二级市场活动,是房地产金融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重要手段。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直接把市场资金融通到房地产行业,是对以银行为手段的间接金融的极大补充。因此,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大大地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完备性,是房地产金融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
其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分散与降低系统性风险,提高金融安全。从房地产金融的角度来看,引进具有市场信用特征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将一定程度提高房地产金融当期的系统风险化解能力,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
再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疏通房地产资金循环的梗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引入,可以避免单一融通体系下银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硬冲击,减缓某些特定目的的政策对整个市场的整体冲击力度,有助于缓解中国金融体系的错配矛盾。房地产的固有特性决定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因此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相对比较稳定。
7运行模式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房地产企业一种创新的融资手段,首先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就已经形成了初步成熟的房地产证券化模式。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房地产证券化得到了迅猛发展,英国、加拿大等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开展了证券化业务。 2003年,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运作,其资金管理采取外部管理方式。2005年6月,香港颁布新规则允许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海外地产,并允许借款不超过持有房地产价值的45%。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美国REITs的设立主要由《证券投资法》和有关的税法决定。REITs像其它金融产品一样,必须符合美国1933年的《证券投资法》和各州的相关法律,而税法则规定了REITs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一些主要条件,从而解释为什么了美国REITs在结构、组织、投资范围,收益分配等的发展都会围绕着税法的变更而展开。2003年7月,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颁布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从业人员资格,投资范围、利润分配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香港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美国REITs的结构,以信托计划(或房地产地产公司)为投资实体,由房地产地产管理公司和信托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
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香港REITs每年必须将不低于90%的净利润以红利形式分配给信托单位持有人。尽管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亚洲国家对REITs的收入分配都有要求,但是这些国家对REITs的分配要求与税收条款相联系,尤其是美国的REITs发展基本上是税收优惠驱动,收入分配要求其实是避免双重征税的需要。香港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上市的REITs必须交纳地产税,REITs面临公司资本利得和地产税的双重征税。香港采用的是比较谨慎而且限制性较强的模式,除了对结构、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规定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结构中的各参与方的资格和责任等方面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可见,美国的REITs是始终围绕着税法来发展的,其REITs的起源有明显的税收优惠特征;而香港对REITs的规范不是通过税法中税收优惠的杠杆而实现,而是通过专项的立法、修改投资、信托等有关法律或新建法令,对REITs的结构、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等方面制定了硬性的规定,并没有明显的税收优惠驱动的特征,因而可以说香港的REITs是发展是专项法规型,这种模式对控制REITs这类新产品的风险有积极的作用。美国的 REITs的发展非常迎合市场的要求,所以可以说非常市场化,其REITs市场化导致的结构变异也得益于比较成熟的市场化经济,以及其较成熟的金融体系;而由于REITs在香港的发展历史较短,所以REITs的形成仅仅是在各个专项法规要求的规范框架内,因而REITs在香港也没有形成由市场环境所致的结构上的变异。
8发展政策
法律体系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作为一种新的房地产投资工具,是一个需要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相结合的市场配置资金的投资产品,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和维持整个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进而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健康、理性地发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仅仅只颁布单一的《信托法》、《投资基金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法律制定工作细化、完备化,要达到此目标还必须配备一些其他的相关法规。首先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或制定专门针对投资基金发展的《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等法规。其次,还可制定一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专项管理措施,如对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的限制等等。使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从一开始就以较规范的形式发展。另外,还需对税法进行改革,避免双重征税问题,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人才培养
加快、加强REITs的人才培养。发展REITs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一个专业的房地产信托运营机构或专业人员通常有较强的房地产项目操作能力,对市场的嗅觉灵敏,能在恰当的时点对恰当的项目进行恰当的投资;同时这种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也是证券市场上的分析家。加强房地产信托人才的培养,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信托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与此同时,还需积极促进信托业务所必不可少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服务型人才的队伍建设。
道德风险
从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运作经验来看,其经营与管理由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负责。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通常由三名以上受托人或董事组成,其中大多数受托人必须是“独立”的。借鉴美国经验,我国可以考虑在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中建立类似的受托人委员会,负责制订房地产信托的业务发展计划,并且要求受托人与投资顾问和相关的房地产企业没有利益关系,还要创造一种环境或制度,尽可能使投资者的利益与管理者的利益相一致,对REITs的发展就显得非常关键。另外,有限合伙形式能较好地解决约束和激励的问题,管理者承担的无限责任以及管理者的业绩回报制度,能将管理者和投资者的风险及利益有效地捆绑在一起,激励管理者努力管理好各项投资以实现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
信用制度
建立信托企业信用制度,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促进信托市场的诚信,保证信托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信托企业征信体制,划分信托企业信息类型,实现征信数据的开放;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建立标准化的信托企业征信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惩罚制度;规范发展信用评级行业;大力发展信托企业信用管理教育。
披露制度
有的信托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入关联方、并由关联公司进行担保,但信托合同中对此没有揭示,使投资者身处风险隐患而不知情。信托投资公司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经审计的年报和重大事件临时报告等,在年报中披露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及公司治理信息,并在会计附注中披露关联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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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信托,就是募集的资金用与投资地产的,现在风险较大。
国信推出债券分级1号
保本约定年化收益
12个月6.8%,代码93A12M;
6个月6.5%,代码93A06M
2个月6.3%,代码93A02M
1个月5.2%,代码93A01M
如果您不是国信交易客户,请联系我网上开户,开户就可以买了,我电话是1858907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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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属于不动产证券化的一种,即房地产开发商将其旗下部分或全部商业物业资产打包上市,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并由专业的基金公司或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的一种信托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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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信托产品一般不直接对外销售 找你上门的那种相对来讲不是最好的 最好的产品直接被包销掉
每款产品在发行阶段有个过会过程 这个阶段有好产品就可以给你说
欢迎联系我了解,如果您之前购买的信托即将到期,请你抽时间看看我们的产品,多一个选择也不错嘛!
很多人问我们公司的信托~信托年化收益才9%-12%~而且门槛也高起步就是100w~不是最好的选择,今天我就用通俗易懂的方法回答大家
第一:信托公司是受银监会监管的~而且亮点就是信托有刚性兑付条款~虽然国家不允许承诺保本保息~但是有刚兑其实信托就是保本保息的(不知道什么是刚性兑付的请自行百度)
第二:银监会在2007年就停止发放信托牌照了~全国一共只有68家信托公司~90%是国企,国企里面没有几家比我们还大了,是不是 ??
第三:因为信托牌照的稀缺性~所以信托项目就算出事~为了继续做生意~信托公司也只能买单~一张信托牌照目前价值35亿!
第四:市场上所有信托产品都是出自信托公司~包括银行在卖的那些,请注意,银行包销之后再分拆成5个点左右卖给你,用你的钱赚钱!
第五:银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里有三分之一投向信托(银行都在买信托,为什么大家那么想不开把钱给银行,让银行去买,然后银行才给你们3-8%的年化收益)
第六:信托目前已在~金融四大产业支柱中位居第二!(金融四大产业是银行~信托~券商~保险)
第七:信托法对信托财产的保全~让你可以欠债不还~离婚不分~遗产税不交
信托里面的只是比较复杂 有种种潜在的因素会左右你最终的收益及本金安全等,信托本身在设计过程中,已经通过三方和其他机构将您的风险规避,大可放心不会发生不能兑付情况的 专业问题还是让我们来给你解决吧!
具体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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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贷款型房地产信托产品
(一)如何填补银行贷款的空缺?
(二)对房企和项目的底线要求?
(三)资金用途和主要还款来源?
(四)融资规模、期限以及成本?
(五)现金流测算以及压力测试?
(六)风险评估及主要防控措施?
(七)北京信泽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案例分析:A房地产公司住宅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贷款替代型房地产信托产品
(一)股权投资类房地产信托产品
1、采用何种路径投资于“股权”?
2、股权投资的比例及项目控制力?
3、股权投资与股权质押相互结合?
4、股权模式与债权模式组合运用?
5、如何选择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
6、北京信泽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案例分析:B房地产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权益投资类房地产信托产品
1、“权益”的主要类型及其在信托文本中的界定
2、权益投资类房地产信托产品适用于哪些项目?
3、权益的估值、确权、转让、登记、回购及担保
4、北京信泽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案例分析:C房地产项目租金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三)财产信托类房地产信托产品
1、产生背景以及设计目的?
2、财产信托的受益权转让?
3、财产信托的受益权分层?
4、财产信托的登记及担保?
5、北京信泽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案例分析:D商务大厦财产信托优先受益权转让项目
(四)思考一:贷款替代型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主要优势?
(五)思考二:贷款替代型房地产信托产品的政策限制?
(六)思考三:房地产企业存量资产如何带来增量资金?
三、基金化模式的房地产类信托产品
(一)不定向投资的房地产信托基金
1、“资金池”与“项目库”
2、主要风险以及防控机制
3、开放赎回及受益权交易
4、北京信泽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案例分析:E信托公司组合投资型房地产信托基金
(二)房地产PE基金(私募股权投资信托基金)
1、主要投资领域
2、投资管理服务
3、优化激励机制
4、北京信泽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案例分析:F信托公司优质房地产项目PE基金
(三)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1、债权型REITs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
2、股权型REITs与沪深证券交易所流通
3、境外不动产证券化业务与REITs上市
4、案例分析:G公司境内拟发行的REITs
5、案例分析:H公司境外已发行的REITs
四、信托模式如何整合房地产融资需求、投资需求和监管要求?
(一)房地产信托的产品要素和市场竞争优势
(二)房地产融资需求
1、不同物业类型的融资
2、不同建设阶段的融资
3、不同企业规模的融资
4、不同城市区域的融资
(三)房地产投资需求
1、年化收益
2、信托期限
3、保障措施
(四)如何理解和把握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要求?
(五)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市场营销
1、“项目端”的市场营销
2、“资金端”的市场营销
(六)房地产信托的财务顾问“捷径”(以北京信泽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为例)
(七)房地产信托的风险控制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