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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逐月提取还贷?有什么特点?
逐月提取还贷就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中心”每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金额,采用转帐方式直接抵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方式。其特点是:(1)只要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有足够的存储金额就可以每月抵还贷款,大大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2)采取职工一次申请并委托,由“中心”逐月划转抵还贷款的办法,手续简化方便。
二、哪些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
已在常州市市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逐月提取还贷手续:1、按借款合同正常还贷一期以上;2、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合计超过6个月的贷款月还款额:3、借款人信用良好, 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三、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当怎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的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
I、申请材料:公积金储存卡、借款合同、身份证、婚姻证明。
2、办理地点:市区(不含武进区)的职工到房地产市场四楼各受托银行受理点办理,武进区的职工到武进分中心办理。
3、职工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提出提取还贷申请,签订委托协议书。夫妻双方都符合提取还贷条件的,应同步办理逐月提取还贷手续,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四、办理好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手续后何时开始抵还贷款?职工以后是否需要每月到中心或银行办理一次提取还贷手续?
从职工办理手续的次月开始划转抵还贷款。
在委托期限内职工不需每月到受托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还贷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按委托协议书约定从中请人公积金帐户划转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本次委托终止失效。所谓委托期限,就是从委托书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低于其每月应还贷款本息额之日止。
五、什么情况下委托失效并自动停止逐月提取还贷?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委托协议失效并停止逐月提取还贷:
(1)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余额均低于其每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2)已结清贷款本息的;
(3)提取还贷人主动办理了终止委托手续。
六、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终止后,贷款仍未还清的,职工应当如何继续还贷?
提取还贷委托终止后,贷款仍未还清的,借款人应主动及时在原用于还贷的信用卡或存折上备足资金,继续通过受托银行正常按月还贷, 当再次达到提取还贷条件时,可重新申请办理提取还贷手续。
七、除借款人及其配偶以外,借款人的其他亲属或房屋的其他产权人可以申请逐月提取还贷吗?
逐月提取还贷的范围目前暂限于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人的其他亲属或房屋的其他共有权人均不在逐月提取还贷的范围之列。
八、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其住房公积金还能提取吗?
按照本规定,职工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原则上只能依照规定以转帐形式用于逐月提取还贷或一次性还贷,不得再以其他形式提取。
九、职工可以申请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吗?
不可以。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必须先将商业住房贷款还清后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十、已经办理了逐月提取还贷手续的职工,在委托期限内可以一次性还清贷款吗?应当如何办理?
可以。在委托期限内,职工需要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应先办理终止逐月提取还贷委托手续,再办理一次性转帐还清贷款本息手续。
十一、已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