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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一步:贷款申请: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填写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表,提出借款申请。(所需申请材料视情况按上述“6、7、8”项要求)。 第二步: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借款人提交上述全部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中心需同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审核申请人及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情况。 第三步:签订合同: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及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办理抵(质)押手续:1、以现房作抵押的:另须抵押房屋产权人及共有权人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填写《盐城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签订《抵押合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加盖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印章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价值确认书和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2、以有价证券质押担保的:签订借款合同前,有价证券所有人夫妇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和有价证券,到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贷款保证书》,并办理有价证券冻结止付手续;同时将质物交承办银行验审后收押、保管,银行出具《质物保管凭证》,双方在《质物保管凭证》上签章。3、以公积金质押的:签订借款合同前,由公积金出质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签署《质押贷款保证书》。4、以担保公司的:签订借款合同前,提供担保公司《担保书》。5、以所购房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保证的:签订借款合同前,提供开发公司的《担保书》。按揭房屋产权人及共有权人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到公积金中心填写《盐城市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盐城市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借款人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加盖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印章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价值确认书、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和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第四步:划转款项:以现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和《放款通知》到承办银行划款;以有价证券质押、公积金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的,持借款合同、有价证券质押保证书或公积金质押贷款保证书或担保公司担保书和《放款通知》到承办银行划款;以所购房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保证的,持借款合同、开发公司担保书、《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和《放款通知》到承办银行划款。 第五步:按期还款:借款人每月20日以前偿还贷款本息。 第六步:贷款结清:结清全部贷款,借款人到承办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办理抵(质)押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