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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计算,您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金额约为80万元,在此基础上,您可以额外申请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额外申请的条件详见下文。同时要结合您的住房套数情况计算可贷金额:首次购、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如首次购、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如属第二次购、建自住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须小于乐清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且首付比例不低于60%,方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40%。 申请贷款附加额度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增加附加额度应具备的条件: ①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含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②所购买的自住住房的房龄在20年(含)以内,房屋结构非木结构或砖木结构; ③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须为职工可申请的最长贷款年限。 (二)额度计算方式:申请的附加额度根据申请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含申请时前6个月内的提取金额)的3倍(以万为单位,取整数)在30万元(含30万)以内核定。其中,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而申请附加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申请贷款时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年限为30年,还款人最后一期还款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购房贷款需提供资料:1、若是二手房,请您在购房后的六个月内带以下材料来我分中心办理贷款:产权证、契证、土地证、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产权情况证明(到住建局开具)、户口本。提取材料如下:产权证、契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卡的,钱将汇至单位)。2、若是一手房,请带以下材料来我分中心办理提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卡的,钱将汇至单位)。市区范围内的楼盘,要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开发单位需统一向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提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的申请,经审核,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书》后,方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若已签协议,请带以下材料来我分中心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产权情况证明(到住建局开具)、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