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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横岗188工业区锦强厂工作了4年5个月,已于2013年11月18日离职,厂里面从没有给我交...
2019.04.24 05:16:43· 老海龟 浏览45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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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无户籍区分)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未按规定缴存的,职工可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以维护其个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
2019.04.24 13:49:51 · 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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