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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复如下:1、申请人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2、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具体可贷金额以柜台审批为准。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举例说明:职工账户余额有7万,配偶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账户余额有1万。按账户余额计算:(7+1)*12=96万,还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故此家庭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90万元。具体可贷金额以柜台审批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