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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复如下:1、申请人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补缴月份不能参与申请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月份数量的计算。2、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具体可贷金额以柜台审批为准。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3、如您购买的是本市范围内二手房(住宅类)的,需在公积金中心网站申报预约后携带所需材料前往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4、如您购买的是本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现房)的,请参照我中心网站业务网点-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现房银行受理网点,与受理网点直接电话预约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受托银行受理网点办理。5、如您购买的是本市范围内预售期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请参照我中心网站业务网点-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预售期房银行受理网点,与受理网点直接电话预约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受托银行受理网点办理。6、若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贷款类办事指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