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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漏缴2013年6月和7月公积金,现想用公积金贷款,所以要求公司补缴了6月和7月的公积金,补缴后...
2022.04.04 09:05:59· 红叶桥 浏览3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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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正常合理补缴的,补缴金额可参与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补缴月份不能参与“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月份计算。如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
2022.04.04 11:52:33 · 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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