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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1月22日办理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请问本人可以继续办理“支付本市内住房租金提取”吗?...
2019.05.29 01:14:15· susyz 浏览32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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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
2019.05.29 09:52:40 · 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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