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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未为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设立公积金账户,新到现单位已设立公积金账户,是否可以要求原单位补交今...
2023.04.13 11:55:52· zhaojin770829 浏览23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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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无户籍区分)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根据您的描述,您应联系原单位专办员办理补缴业务。原单位未按规定缴存的,您应到公积金中心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您可前往就近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递交能证明您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被投诉单位支付您工资的证明材料(如单位出具的工资签收条或工资明细等)。福田管理部、龙岗管理部、宝安管理部具体地址可在我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szzfgjj.com)业务网点分布查询。谢谢!
2023.04.14 09:52:24 · 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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