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公司2011年6月以亏损为由申请缓交公积金两年,2013年6月仍以亏损为由申请缓交公积金两年,请问这...
2018.10.23 10:35:22· 三浦春马君 浏览48次
1条回答
1F
您好!若单位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报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与缓缴。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业务期限届满后,单位自动恢复到申请前的缴存状态;单位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可在终止日期前30日内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
2018.10.23 11:51:08 · 蒋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