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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先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再提供《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变更后,在单位开户登记当月进行汇缴(请确保实际汇缴金额及汇缴月份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单位开户办理手续具体如下: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1.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2.《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一式一份;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授权委托书》;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由于涉及多个业务,仅先为您提供单位开户办理流程,其他业务办理建议您查阅我中心的缴存服务指南,按指南办理您相应的业务或办理时详细咨询前台工作人员。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ff8080813b9be888013b9d7aeab30006/2013-09-25/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ba5dc001d/ff8080813b9be888013b9d8ba5dc001d.html自2013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5313元x5=26565元。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2013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3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请按此相关规定具体核算职工的缴存基数,详细请您查看“关于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4ec8a2c7c601b012c7ca0c85a0002/2013-06-25/article_2c9032503e8dcb27013f7a4eaf170e37/2c9032503e8dcb27013f7a4eaf170e37.html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