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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你好,我和老婆各在广州有一套住房,买房时我使用公积金贷款,我老婆使用商业贷款,目前两套房都已...
2021.05.09 19:35:42· dengxin 浏览12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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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若该套房贷款已还清且已卖出,即“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记载已结清且“认房”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结果为注销,可不计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若您的情况属实现个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可按第二套规定进行申请。 职工双方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可双方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①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近期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 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近期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③有购买住房的合同;④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⑤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⑥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⑦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注:1、您征信报告有结清贷款是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必须先结清贷款三个月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谢谢您的咨询!
2021.05.10 17:52:59 · 孙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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