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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有关贷款的详细问题,建议您浏览我中心网站的“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查阅更多信息。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ff8080813b9be888013b9d7b43e10008/ff8080813b9be888013b9d7b43e10008.html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