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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九江市买了住房,是我老婆名字签的购房合同,房子已用商业贷款付清。请问现在怎么样提取公积金?
2025.02.26 02:08:36· 七月5 浏览13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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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须有 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如购买商品房,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一次购房提取。需要的材料: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总价20%以上的购房款发票或专用收据、身份证、结婚证。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且提取后帐户余额最低需留存100元。
2025.02.26 11:51:51 · 蓝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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