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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同一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 (1)仍处于正常还贷期内的,请备齐以下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或常平、塘厦、虎门三个办事处之一申请提取: ①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显示账号需与上一次所提供账号一致,否则需贷款银行出具还款账号变更证明); ②提取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提取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则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在正常还贷期内,职工从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 提示:此类提取,在正常还贷期内,职工从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自首次办理提取后每隔半年(即以上次经办日期起计算满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直至全部结清贷款本息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