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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租的房子,现在想用房东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有关资料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应怎么提取,听说提...
2020.07.24 07:43:14· 清白求财 浏览2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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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请备齐以下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或常平、塘厦、虎门三个办事处之一申请提取: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市户口已婚职工出示结婚证,未婚职工出示户口薄或户口登记卡(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项); 3、家庭收入证明原件(本市已婚职工家庭收入包括夫妻双方收入,由职工的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的需出示未就业证明;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项);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5、房租发票原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含二维防伪码的电子发票); 6、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①申请人所租住房必须是本市住房,并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申请,自第一次办理提取后,每隔半年(即以上次经办日期起计算满6个月)可提取一次,提取至不再租住本市住房止; ②申请人所在单位出面为职工统一租房的,除需提供以单位名义签订的租房合同及发票外,还另需提供单位证明该申请人所承担的月租金额。 ③计算公式:本市户口职工可提取额度=(月租-家庭月收入×5%)×有效发票期数;外市户口职工可提取额度=月租×有效发票期数。 可浏览以下链接 http://dggjj.dg.gov.cn/bszn/TQ_bszn_tiqu_mx.asp,上面列明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
2020.07.24 19:50:45 · 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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