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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适用于①在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②在本市建设银行办理了普通商业住房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如果夫妻双方都要申请逐月划扣服务,请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带上以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合同》原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 4.①申请同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可出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②申请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必须出示住房公积金龙卡(需先到单位公积金开户行办理); 5.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