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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换了家公司六月份是补缴的刚看了下记录汇缴2013年10月公积金汇缴2013年09月公积金汇缴20...
2024.03.01 00:15:46· 无锡中投证券 浏览2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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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最近六个月中存在补缴的情况,不符合连续正常汇缴六个月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复议,复议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例如:不连续六个月的情况需要提供:单位的补缴清册复印件1份、单位出具盖有公章或人事章的证明材料1份)。
2024.03.01 13:52:26 · 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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