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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和我结婚前用纯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自有住房作为婚房且与公婆同住,贷款在婚前已经还清,目前产证上...
2021.06.30 03:56:11· zsxbgy 浏览1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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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2010)57号]规定: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最新的数据为33.9平方米)。所以您的情况应先至房管部门调取您的房屋登记信息情况,之后带好所有材料再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各受理网点审核,由各受理网点根据您提供的材料来判断您的情况属于首套住房还是二套改善型住房,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目前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作为购房首付款,即购买自住住房在房款未付清前不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办理购房提取时必须要提供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如果你们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冲还贷,而不能提取。首次还款成功以后,可以到贷款银行办理冲还贷手续。贷款银行会根据借款人选择的冲还贷方式,在全上海统一的冲还贷时间进行账户的扣款和冲还贷。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021.06.30 07:53:40 · 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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