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您好:如果您在上海购房并且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条件,自所购房屋房地产权证下发后六个月内至建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所携带的资料为: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您公积金账户所在地单位开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还需带好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发证六个月内的房地产权证原件、非本人办理提取的,还需带好代办人与其的关系证明等资料至建行网点办理提取详细情况可链接: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40248.html[ 本帖最后由 bbsadmin_szd 于 2013-12-6 13:1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