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我是城镇户口,2010年6月入职,公司到11年9月份才给我缴纳公积金,请问这个是否属于正常?我之前在...
2019.03.16 15:13:43· 魅力 浏览22次
1条回答
1F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缴存是根据员工与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是否发放当月工资而定,所以如果您是与该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那么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由单位为您办理补缴业务。
2019.03.16 15:49:30 · 蒋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