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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所述情况,您和您配偶是属于首套房申请。根据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2010)57号]规定: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如果认定为首套房申请的话,每户家庭最高可贷60万,如有补充公积金的话最高可贷80万。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自助查询自己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贷款资格,同时自12月16日起,申请人也可通过本网站自助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包括纯公和组合贷款)链接可见:http://netloan.shgjj.com/由于本网站非认定机构,具体的认定需要有《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等资料相结合,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