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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地组合贷款购买自住房。2、外地在职期间提取过公积金(偿还房贷)。3、离职后来上海上班,请问上海...
2019.06.15 19:52:31· 甜心心 浏览14次
1条回答
1F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提取需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提取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具体操作可详见链接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40248.html。
2019.06.16 17:53:24 · 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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