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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北京工作,在当地缴纳的公积金。现在将于2014年1月回上海,...
2021.08.23 17:33:08· 动感地带 浏览1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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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市办理跨城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是通过新开户(或者原已封存的账户转到新单位后,启封或正常交纳一个月自动启封成为正常账户)补缴的形式完成的,即您首先请上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您建立个人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原已封存的账户转到新单位后,启封或正常交纳一个月自动启封成为正常账户),然后根据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提取政策,将在当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后,通过汇款的方式将该笔资金汇到上海(汇款时,收款人填写您上海单位的全称、收款账户填写上海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另需在账号前填写缴存支行的交换号>、在备注栏中需填写您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您在上海建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最后待该笔资金转到后,缴存支行会通知您上海的单位为您作补缴。如还有疑问也可咨询12329。
2021.08.24 01:52:53 · 梅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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