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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产证发证日起六个月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有正当理由的,您可以申请提取复议,若您需要申请提取复议,可以带好购房所需资料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意业务网点提出申请,除购房所需提供的资料: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40248.html,您还需提供提取人的书面申请。购房提取金额是截止到房地产权证下发日之前你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且此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为准。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qxglb/index.html或者您可以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