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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本人曾办理过纯公积金贷款,并于今年七月份提前归还完毕。现又买了一套房子,纯商业贷款。问题...
2025.10.12 11:36:27· 纳斯卡 浏览41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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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数据更新日期为2013年12月28日,经您公积金账户查询后显示,当前账户状态仍然是“正常”的,未显示“销户”;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前提下,自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一次性集中提取(应您前套房已经提前结清);二、若您是商贷银行为公积金中心18家合作银行的话(详情可参阅http://www.shgjj.com/html/slwdbank/index.html),那么可以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公积金冲还贷方式分年冲和月冲。若您的贷款银行为非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即不可受理公积金业务),那么您可以在办理好购房提取业务后,可凭相关材料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取不大于您月还款额的资金。办理该提取所需材料:购房提取所需材料参见: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40248.html三、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话,您在贷款查询系统中,会标注“还清”状态,不会自动取消的。
2025.10.12 11:52:26 · 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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