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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企业均可开设人民币基本帐户。
(1)开发区或保税区内的银行开设。步骤如下:
在银行填写表格,持表格及相关材料到人民银行青岛市黄岛区支行(简称黄岛支行)办理审批,持审批后的表格及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开户
(2)在青岛市区银行开设。步骤如下:
到黄岛区支行办理《开立基本帐户证明信》,在市区银行填写表格,持表格和证明信及相关材料到市人行办理审批,持审批后的表格及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开户
(3)开设人民币基本帐户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代码、章程、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4、内、外资企业均可开设外汇帐户。
(1)内资企业可开设外汇结算帐户;外资企业可开设资本金帐户和结算帐户。
步骤如下:
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黄岛区支局(简称外管黄岛支局)办理外汇登记证和开户通知单,到外管黄岛支局填写表格,持表格及相关材料在外管黄岛支局办理审批,持审批后的表格及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开户
(2)开立外汇资本金帐户所需材料:
开户通知书(外汇管理局颁发),保税区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外汇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外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内资项目审核表(保税区经发局颁发),董事会成员名单,签字董事或授权人签字的身份证明:(授权书和身份证或护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企业公章,银行的开户合同书和印鉴纸(注:帐号前加B),银行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表》,银行提供的《协议扣除银行手续费申请书》
(3)办理外汇结算帐户所需材料:
外汇登记证
开户通知书(外汇管理局颁发)
企业公章
5、材料要求:复印件均为A4纸张。
6、在保税区农行或工行分理处办理国税纳税帐号。
7、在保税区建行分理处办理地税纳税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