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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兰州民百(600738)贵公司与大股东同行业竞争的问题,贵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一...
2019.06.16 05:56:52· 好样的 浏览2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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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红楼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朱宝良先生做出了《关于避免与兰州民百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期限为“在本次重组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五年内”。 该项承诺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2013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详细内容请查询参阅。 公司目前及时、严格的履行各项承诺事项。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19.06.16 19:49:28 · 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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