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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影响,触及下面哪一项账户都会被休眠:
为了进一步做好证券市场新增休眠账户管理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就2010年度新增休眠账户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司于2010年12月25日对同时符合下述三个条件的客户界定为2010年度新增休眠账户。
1、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0;
2、关联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0 元;
3、2008年1月1日起至今无交易及主动操作行为的资金账户和对应的A 股账户。
二、我司于2010年12月28日收市后对“2010年度新增休眠账户”采取冻结资金账户的措施;于2010年12月29日将其报送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并在2011年1月底前对其账户进行第三方存管下线。
三、“新增休眠账户”的投资者如需恢复交易,请到开户营业部现场办理休眠账户激活相关手续。
新增休眠账户管理工作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客户给予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