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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姐夫在仪征化纤工作,他在去年患有精神分裂,经过医院治疗后,现在没有好转,病情再加重,又需要住...
2023.06.05 02:15:57· 意绪阑珊 浏览12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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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院后由医院直接核算。你只需要支付你个人该支付的就可以。根据苏劳社险【2007】24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
2023.06.05 03:51:58 · 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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