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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骑的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当时未报警,对方去医院看了一下,付了当时的医药费,后人就不见了。到现...
2021.07.12 18:10:27· 和葱 浏览1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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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得违约金。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规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用人单
2021.07.12 21:49:43 · 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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