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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从2009年12月开始帮我交五金的,我今年2010年10月底左右生宝宝,请问到时生育险可以报销...
2022.08.05 09:37:31· 静思远 浏览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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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该项赔偿。
2022.08.05 09:52:31 · 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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