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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本人在扬州工作,单位缴的生育险,如果我在高邮生产,那生育金可以报销吗?要不要办理什么除正常情...
2019.10.10 05:02:50· jxnc928 浏览8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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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女职工;(二)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照规定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的;(三)用人单位从参加生育保险之月起缴纳生育保险费从未间断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办理待遇审核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携带下列材料前往经办部门审核: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结婚证、身份证、计生委出具的生殖服务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出院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无定点医
2019.10.10 17:51:10 · 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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