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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单位一男职工已交足一年的生育保险费,其妻徐州人,在扬州无工作,那他妻子的生育费我单位可以报销...
2023.09.16 11:43:13· 高三浪 浏览12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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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无工作,无收入),不能享受生育有关待遇的,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偿。申请享受待遇时需要提供: (一)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或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记录、出院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
2023.09.17 07:49:56 · 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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