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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统一由金鹰代交了有4年多了,我是今年4.1生宝宝的,然后报销材料是5月13号交上去的,现在这个月...
2021.03.22 23:50:39· 宏源证券石媛 浏览1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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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女职工;(二)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照规定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的;(三)用人单位从参加生育保险之月起缴纳生育保险费从未间断的。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且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配偶生育的。
2021.03.23 09:53:42 · 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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