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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生完孩子,顺产,医疗发票是4024元,缴纳了生育保险,请问公司应该给我报销多少生育金
2024.04.05 09:45:18· 终结者A 浏览1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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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1、生育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生育医疗费消费水平适时调整。顺产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难产为12%;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 现行标准为2448元;2、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前10个月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工资*产假月数(顺产3个月、难产3.5个月)。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参保用人单位予以补偿。3、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当
2024.04.05 21:49:32 · 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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