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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的年休假和补休是否可以结算,如果可以结算,结算的标准为年休假的多少,补休是多少,离职前还有1个...
2024.03.26 15:17:41· 一缕阳光 浏览3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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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办理社会保险的减少手续。
2024.03.27 05:51:54 · 韦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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