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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用人单位上班,8月份曾经交过辞职报告,但是公司未予批准,12月份家中有急事,请假3天,...
2020.08.14 08:29:17· 潍坊财富管理中心 浏览12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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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双方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属区域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欢迎您继续关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2020.08.15 05:49:58 · 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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