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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其符合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条件的子女应按规定参保缴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参保证明至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若是城市户籍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特困居民个人不缴费。市区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户口本、特困职工证于每年4.1日—5.31日至社区统一办理。若有疑问可拨打12333进行咨询。欢迎您继续关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