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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8月份因公司转移到苏州,所以社保8月分中断,9月份在苏州重新交了保险,同月发现怀孕,11月份回...
2019.07.21 19:03:55· oo25mo 浏览47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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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女职工;2、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照规定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的;3、用人单位从参加生育保险之日起缴纳生育保险费从未间断的。欢迎您继续关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2019.07.23 01:52:54 · 魏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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