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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问题。本人2013年5月生养,原先在扬州市一家台资企业已工作满一年...
2022.12.07 16:50:31· 国泰君安证券黑龙江 浏览1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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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扬州市直单位、广陵区单位、开发区单位参保人员,符合条件享受生育保险报销时,用人单位可在生育完一年之内向单位所属区域的生育保险科递交申请。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建议在离职前办理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手续。其它区域的建议与参保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窗口联系。以便给您准确的答复。欢迎您继续关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2022.12.07 21:50:11 · 吴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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