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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起下限缴费基数调整为2025. 五险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7%,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2%、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职工个人的缴费3元/月;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1%;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划分,风险较低的一类行业单位的缴费比例为0.6%、中等风险的二类行业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高风险的三类行业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2%,个人不缴费。用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乘以各自承担的比例,得出各自承担的金额。住房公积金不在人社部门咨询范围。建议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便给您准确的答复。欢迎您继续关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