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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养老保险处核实: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个人退休后基本养老待遇与个人的缴费挂钩,多缴多得。但缴费期限过短,最后计算下来的待遇较低,难以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关于残疾人社保缴费的补贴政策问题,目前只有对失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按政策规定审核,符合条件的,享受补贴政策。对于其他人员补贴问题,省市民政部门、残联机构等相关部门尚未出台这方面的政策。欢迎您继续关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